第976章 来了来了,熟悉的感觉又来了(二合一) (第1/2页)
当天吃完饭之后,周云就收到了于小慧发来的前任房主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等一系列的信息。
这是他们自己收集的,毕竟之前算是朋友,而且还算很熟的那种,用于小慧丈夫徐明远的话来说,他和对方打交道已经有四五年了。
经常在一块吃饭喝酒什么的,关系不错,只是没想到这次居然会弄出这样的事。
而因为双方比较熟悉,所以在出事之后,徐明远很快就拜托一些两人都认识的朋友拿到了对方的这些信息。
至于身份证号,这个属于巧合,有个朋友之前帮着买过车票,所以刚好有对方的身份证号。
只能说,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不然的话,单单是立案都会很难。
这方面很多人都经历过,就是你去立案需要对方的个人信息,没有个人信息不能立案。
但是你必须立案了才能去申请调查令调查对方的个人信息,于是就陷入了死循环之中。
而在当天下午,周云就来到了怀州市联安区法院。
过了安检进到立案大厅之后,周云还是和往常一样,先把号排上,这地方的人相对于京海来说,没那么多,但同样不少。
排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这才轮到周云,来到窗口把起诉状以及委托书和自己的律师职业证件等等材料递了进去。
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头也没抬,接过材料看了看起诉状道:“买了房子以后发现有居住权?对方的居住权登记过没有?”
周云很快道:“是登记过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居住权……”
然而周云的话还没说完,工作人员便直接打断了他的话:“登记过的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这还起诉什么?”
“我看你也是律师啊,律师连这个都不知道?你的当事人必须得起诉吗?”
周云笑了笑道:“这当然是必须得起诉了,毕竟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解决的话,谁愿意打官司呢。”
工作人员再次开口道:“不是,你这人听不懂我的话吗?我都和你说得很明确了,你这案子基本上不可能赢。”
“而且按你起诉状里说的,啊?对方卖了房子,又专门设立了居住权,这涉嫌刑事诈骗吧?你应该去报案的。”
“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你这案子就算起诉了,我们这边也要裁定驳回的,明白吗,先拿回去报案去。”
看着面前工作人员的样子,周云叹了口气,说实话,可能是最近这些案子做的有点太顺利,以至于他都有点忘了现在法院立案的情况了。
虽然原则上是立案登记制,只要是个案子,到了你们这都得给人家立了,然后再说其他的。
但实际上,“每个法院都有每个法院的诉讼法”,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有的地方从你提交材料开始,就给你设置障碍,给你找问题让你立不了案。
所以现在周云的感觉就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或者说,这味道才对嘛。
之前他去那些地方,人家一看他的证件,马上就知道他是周云,然后就开始各种客气。
甚至还会遇到自己的粉丝,这样的情况下,那立案更是一切都很顺利,有时候直接就能和立案庭领导进行沟通。
这样的情况下,那简直可以说不要太爽。
但现在这种情况才是真实的立案环境,周某人现在真的很享受这种环境。
想当初有个地方法院因为立案的事,他周某人甚至搞过另类意义上的回头看,现在看来,这样的活动还是要多搞一搞,很有必要。
周某人的这些想法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出现的,很快他就看着面前的工作人员开口了:“所以你们联安区法院也有自己的诉讼法了对吧,你们立案时候的审查现在还是实质性审查吗?”
周云的声音并不是特别大,但法院立案大厅里的其他人都听到了,齐齐看了过来。
有人在那里一脸懵逼:“卧槽!这是哪来的过江龙,胆子这么大,敢直接在立案庭说这话。”
“他就不怕他这案子被拖个好几年啊,这人是真的牛逼!”
还是那句话,有些话大家私底下说一说可以,但不能放在台面上,尤其是“每个法院都有每个法院的诉讼法”这句话。
窗口的工作人员听到周云的话,顿时不乐意了,直接把手中的材料往桌上一丢:“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我就是问你几句而已,怎么啦?”
他的声音很大,而周云的声音更大:“你问我干什么,你自己在干什么,民事诉讼法有规定,起诉立案的时候必须得把这些实质性的内容全都审查过吗?”
“什么刑事不刑事的,你们法院要是觉得我这案子应该先刑后民,那等我提交材料之后,你们给我出具书面的裁定来驳回就行啊。”
“现在你直接来做实质审查,一句话就想让我把材料拿回去,你在逗我吗?”
周云这边还是老一辈的打法,先扣帽子再说。
很多人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去法院起诉的时候别人告诉你,你这案子要怎么怎么样,或者缺什么东西、哪里的格式有问题之类的,结果就信了,拿着材料直接走人。
还有就是周云之前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是最近这几年比较多的一种情况,就是刑民交叉案件,不单单公安机关那里不好立案,法院这里也不好立案。
为什么不好立案?我们之前就说过,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各省高院出的一些会议纪要之类的东西,这些玩意听起来好像不太有效率,但事实这些东西要比那什么诉讼法更有用。
一个律师跨省办案,首先就要把各省乃至各市这些方面的内部尺度都搞清楚。
像这种刑民交叉案子,你去法院立案,法院会告诉你,先刑后民,你这案子牵扯到了刑事,先去报案吧,公安机关那里不立案你再来起诉,不然的话,你起诉了,我们这边也会裁定驳回的。
很多人就直接拿着材料走了。其实这种情况下你不应该走,你直接就要让他们给你出裁定,你们有本事就直接说给我驳回,要是这样的话,我就认。
但是你什么东西都不给我,就要让我走,这是不是很不对啊?
为什么呢?因为你直接拿着材料去公安机关那里报案,公安机关那里也是一样的套路。
你看,你这个是民事纠纷,直接去法院起诉吧。至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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