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8章 矛盾 (第2/2页)
中。
当时姜英涛死后,陈木三人曾经翻窗户,进去检查过姜英涛的尸体。
教室里的灯是亮着的,陈木和小失去检查尸体,惊奢之尊去看着开关,防止肠女突然关灯陷入黑暗。
在检查完尸体后,陈木来到牢奢身边,询问有没有什么异常。
那个时候,陈木看了眼开关。
开关上有一道鲜红的指甲印,那是沾着鲜血的手,按开开关留下的印记。
当时陈木几人,都没往心里去。
因为这太正常的,肠女在教室杀人,然后用沾满鲜血的手开灯,事情的逻辑非常清晰,没有任何异常。
不止是陈木,牢奢和小失,也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时隔多日,陈木站在天台上,面对扑朔迷离的局面。
当他再回头一看时,他的记忆停在了这个细节上。
陈木记得很清楚,他和小失检查尸体时,整个教室里,只有尸体身边有鲜血。
这意味着,姜英涛死亡的课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肠女就是在这里,杀死的姜英涛。
由此可以推断,肠女在杀死姜英涛后,离开教室的时候,将灯给打开了。
至少,在肠女追杀姜英涛,两人进入教室时,肠女是没有开灯的。
开关上的血迹,便是最明显的证据!
而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校园规则怪谈——
【守则三】:光源会诱导并吸引肠女的视线。若处于被追击状态,请第一时间逃往无路灯、无光源的阴暗角落或监控盲区。
请记住,黑暗是您能够存活的庇护所。
那时候的陈木,还没有接触到校园守则,因此没有反应过来。
现在陈木掌握了全部信息,当他用【守则三】,去代入姜英涛的死时,陈木发现了格外矛盾的一点!
守则中说了,肠女害怕黑暗,喜欢光亮。
那么意味着,肠女追击姜英涛时,一人一诡进入漆黑的教室。
这里是有问题的,站在肠女的角度,它害怕黑暗。因此它应该在,进入教室的第一时间,就把灯打开。
而不是完成追击、杀人、摆放尸体的全流程后,在离开之前,才把开关打开。
这一点非常反常!
就像是一个怕黑的人,去黑暗的房间里收拾屋子。他应该在进门时,就打开屋子里的灯。
而不是在黑暗中,把屋子收拾好后,离开的时候再开灯。
肠女的表现,就是后者!
一个怕黑的诡异,居然在处理完一切后,临走时才打开灯光。
这对吗?这合理吗。
肠女的举动,和守则中对肠女的描述,截然不同!
陈木敏锐的察觉到,这不仅仅是规则错误那么简单。
如果规则是错的,肠女其实喜欢黑暗。
那么肠女在黑暗中杀人,就很符合逻辑了。
可是肠女在临走的时候,就不应该再开灯了,完全是多此一举。
因此,这个细节的存在,使得肠女害怕黑暗,还是说喜欢黑暗,都无法合理的解释。
如果当一件事,正反两面都没法解释时。
陈木更愿意相信,黑暗的教室之中,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