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 提笔挥毫 (第1/2页)
“至于烽燧之制,亦当有所改良。旧制每十里一燧,然边地多荒僻,十里之间常有沟壑阻隔,传讯迟缓。汉时西域都护曾于险要之处密置烽燧,每数里一墩,昼烟夜火,军情传递不过半日可达数百里。臣以为当仿此制,于边地关键之处加密墩台,每五里设一墩,每墩常备柴草、干粮、烽火之具,使军情传递不滞于路。
又当设巡边之制,定期遣人查验墩台,确认值守人员、检查储备物资,确保烽燧随时可用。如是,则边关之防,不唯固其墙,更固其耳目。”
他写完第一块内容的时候停了片刻。
这一段他没有提任何具体的镇名和数字,全是从历朝历代边防经验里提炼出来的共性规律。
“其二,屯田之策,在安民养兵。边地之民,常苦于战事频仍,耕不能安、居不能定,遂有弃田流徙者。田荒则粮缺,粮缺则军心不稳,此大患也。
汉武北征匈奴,于河西置屯田,以军士耕种,兼以募民实边,数年之间边仓充盈,马匹蕃息,匈奴不敢南下而牧。
前代亦有屯田之例,以军士耕种,所收之粮足供军需,省朝廷转输之费无算。此为军屯之利,当可为法。”
“前代亦有募民屯田之策,边地荒田招民垦种,三年免赋,永为世业,民争趋之。又有商屯之法,前代盐商于边地募人耕种,以粮换引,公私两便。
商贾有趋利之性,若边地置田有利可图,则不必官府招徕,商贾自会趋赴。臣以为,屯田之策当分三途并行。”
“一途为军屯,就营田之制,以营中老弱及闲时士卒耕种,所收之粮部分归营充作加饷,部分归仓备荒。
一途为民屯,招募内地流民至边地开垦,给田给种,头三年免赋,三年之后按亩纳粮,定以低额,使民有利可图。
一途为商屯,许商人在边地置田雇工耕种,所收之粮就地售与边军,官府按市价收购,不加征派。
三者之中,民屯尤要。
边地空虚,不在无城,在无人。若能使流民乐居边地,则田有人耕、城有人守、贼至有人御。然徙民实边,不可强令,前代强徙之例,民多不愿往,半途逃散者过半。
臣以为,与其强徙,不如诱之:减边地之赋税,增边地之互市,设边地之学塾,建屋舍以居之、给牛种以助之。
边民有利可图、有业可守、有学可教,则虽不招而自至。若使边民有余粮可卖、有余钱可积,则其心自安,所谓安居乐业者,此之谓也。”
“又,屯田之策当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