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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八十四章 艺人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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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八十四章 艺人互助会 (第1/2页)

    互助会的第一条规则,是沈砚不能当会长。

    如果所有资源、投诉和公开决定都围着一个明星转,它只是更好听的粉丝组织。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正好和沈砚有矛盾,也可能不愿被贴上他的阵营。

    发起人最终有七名。

    林知夏提供艺人端经验,陈怀山担任外部行业顾问,赵音代表单项目演员,一名配音演员、一名综艺编导和两名幕后从业者共同参与。沈砚只作为普通成员,工作室提供三个月启动场地与固定法律预算,不取得资料所有权。

    七个人先就“艺人”两个字吵了一轮。互助会最初只面向镜头前的人,有人提出配音演员、妆发、替身和学徒同样会被舆论伤害。最后范围定为“演艺行业从业者及其直接协作人员”,不分幕前幕后,但法律答案仍因合同性质不同而分开。

    互助会不收经纪约。

    它提供合同问题清单、证据保全指引、心理支持转介和紧急安全联系人。没有能力替每个人打官司,也不承诺曝光就能解决问题。

    最容易失控的是匿名投稿。

    有人建议开放邮箱,接收全行业爆料。赵律师反对。未经授权的聊天、病历、身份证和亲密关系材料一旦进入邮箱,互助会就会成为新的高风险数据库。

    最后采用预约制。

    求助者先选择需要哪类支持,只提交最少信息;完整证据由本人保管,必要时通过律师或可信存证机构处理。互助会不建立“谁最惨”的排行榜,也不把个案剪成宣传故事。

    第二条规则,是帮助不能与公开站队绑定。

    许嘉树第一个来咨询。他的经纪公司因公开测试风波要求他续签八年,否则暂停待播剧宣传。互助会给他合同审阅清单,却不要求他替沈砚说话,也不把他的到访写进成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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