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老宅夜饮 (第2/2页)
。刘梅今天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满满一桌拿手菜——梅菜扣肉、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蟹粉豆腐、糖醋排骨、凉拌三丝、干煸四季豆,加上一大盆老鸭汤和几盘刚出锅的炸春卷,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这些菜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每一道都带着华国家常菜特有的锅气和温度,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开。
秦明月也在这时赶到了。她下班后直接驱车过来,进门时手里还拎着两袋水果和一束刚从花店买的鲜花。她把花插在石桌上的一个粗陶花瓶里,那束花是路边花店里最常见的品种——几枝百合、几朵雏菊,配着几片绿叶——插在那个古旧的陶瓶里,却让整张石桌都亮了几分。
“明月,你回来得正好,刚好赶上开饭。”凌烽接过她手里的包,很自然地放在一旁的空椅子上。
“哇,刘姨,您做了这么多菜啊,好丰盛!又可以尝到刘姨的手艺了。”秦明月笑着走到刘梅身边,揽了揽刘梅的肩膀,那动作亲昵得像是母女,“亚撒先生,刘姨的手艺可是一绝。你来到这里,就入乡随俗,好好尝一尝我们华国的家常菜。”
亚撒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满满一桌菜肴,由衷地赞叹道:“我都已经闻到香味了,不用尝也知道味道一定很好。说实话,我这两天在江海市吃的华国菜,比我在巴黎任何一家中餐馆吃到的都强得多。那些餐馆做的菜,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今天我才明白,少了的是‘家’的味道。”
“云龙,招呼客人坐下来吧,可以开饭了。”刘梅解下围裙,笑着招呼道。
“我去把酒拿来。今晚大家好好喝一杯。”凌万军说着站起身,走进屋内,不多时便抱出来一坛用蜡封着口的酒坛。那坛子上贴着泛黄的红纸,纸上用毛笔写着“烧刀子”三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凌万军自己的手笔。他撕开蜡封,一股浓烈得近乎霸道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连院子里的槐树叶子都仿佛被熏得晃了几晃。
“这坛酒是我五年前亲手酿的,一直埋在后院的地窖里。今天是云龙第一次把外国朋友带回家来吃饭,这坛酒就该在今天开了。”凌万军说着,亲自给亚撒和摩根各斟满一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粗瓷杯里微微晃动,散发出一种极为浓烈却又醇厚绵长的香气。那不是市面上那些勾兑出来的高度白酒能比的,这种香气里带着粮食发酵后特有的甘醇,还有埋在泥土下几年时间沉淀出来的陈香。
凌烽接过酒坛,给吴翔、上官天鹏、李漠、铁牛等人的杯子里也一一倒上,又给秦明月倒了半杯红酒——他记得秦明月喝不惯烈酒,提前让刘梅准备了一瓶法国波尔多的赤霞珠,还是亚撒从古堡酒庄里亲自挑的。最后他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烧刀子,端起杯子站起身来。
“亚撒,摩根,你们是我在海外认识的朋友里,为数不多真正让我敬重的人。亚撒你这个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放着私人飞机和总统套房不住,跟着我打车、爬训练室、喝大碗茶,这一份真诚我看在眼里。摩根你这位曾经的黑暗之王,蛰伏十年之后依然不失当年锋芒,今天擂台上那一战更是打得酣畅淋漓。今晚什么都不谈了,就喝酒。来,这杯酒敬两位。”
“凌兄,你这话说得我有些惭愧。”亚撒端着酒杯站起身,碧色的眼眸在夕阳余晖中显得格外明亮,“我来江海市,本是为还一份恩情。但在这短短几天里,我收获的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份合同所能承载的东西。你让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武道精神,什么是家族的传承与担当。这些东西,是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
摩根也站起身,手里端着那只粗瓷酒杯。他沉默了一瞬,然后用他那沙哑低沉的嗓音缓缓说道:“我在黑暗世界里混了二十年,见过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为钱杀人,有的人为名杀人,有的人什么都不为,纯粹嗜血。但你是唯一一个,拥有那么强的实力却甘心守着这间老武馆、守着这个家的人。魔王,这一杯,该我敬你。”他说完,不等凌烽反应,一仰头将整杯烧刀子灌了下去。烈酒入喉,他的眼睛微微一眯,那张古铜色的方脸上浮现出一抹极为罕见的笑意,然后缓缓吐出两个字:“好酒。”
众人纷纷落座,觥筹交错间气氛很快便热闹起来。亚撒拿着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红烧肉——试了三次都滑掉了,最后在凌灵的示范下终于成功夹起来送进嘴里。他咀嚼了几口,眼睛顿时亮了,转头对刘梅竖起大拇指:“太太,这道菜实在太美味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猪肉。肉皮软糯,肥而不腻,酱汁香浓,口感非常丰富。这个菜在法国的中餐馆里根本吃不到。”
刘梅被亚撒夸得不好意思,一边给他碗里又夹了一块一边笑道:“喜欢吃就多吃点。这红烧肉得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你要是喜欢,回头我把做法写给你,你带回法国让厨师照着做。”
摩根吃东西的动作比亚撒利索得多。他在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里练就了一身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食的本领,筷子虽然用得不如凌烽那么行云流水,但夹菜、送饭、咀嚼,一套动作下来效率极高。他吃得很快,却没有半分粗鲁之态,反而透着一种久经沙场的人才有的干练。当他吃到那道梅菜扣肉时,筷子明显顿了一下——梅菜的咸香和五花肉的脂香在他口中交融,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风味组合。他看了刘梅一眼,朝她郑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夹了一片。
凌灵坐在秦明月旁边,她吃得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在偷偷观察那两个外国客人。她注意到摩根虽然话很少,但每次吴翔或者李漠敬酒,他都会端起杯子和对方碰一下,哪怕对方英文说得磕磕巴巴,他也认真地听,偶尔还会用俄语回一句,然后自己先干为敬。她还注意到亚撒每次给她夹菜之前都会先用公筷——哪怕他自己还不太会用筷子——那个认真的样子让她觉得这个外国大哥哥一点都不像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反而像是一个笨拙的新朋友。
“亚撒哥哥,”凌灵忽然开口,用清脆的声音问道,“你们法国的女孩子也跳舞吗?”
“跳,当然跳。我们那里有一种舞蹈叫芭蕾,跟你跳的民族舞不太一样,但一样很美。”亚撒放下筷子,认真地对凌灵说道,“芭蕾舞者会用脚尖站立,像天鹅一样优雅。不过能练到这个程度的舞者很少,需要很多年的苦功。就像你们练武术一样,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我也要练很多年!”凌灵挺起小胸脯,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和几分不服输,“哥哥说了,只要我坚持练,以后一定能在最大的舞台上跳舞。哥哥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相信你。”亚撒朝她眨了眨眼。
酒过数巡,话题从武道聊到黑暗世界,又从黑暗世界聊到了各自经历过的最凶险的时刻。吴翔说起他第一次跟凌烽切磋时被一拳打得摔出去好几米,李漠说起他当年在海外执行任务时差点被困在一片沼泽地里出不来。摩根喝了几杯烧刀子之后话也多了起来,讲了一段他在西伯利亚训练营冬天徒手挖雪洞取暖的经历。那段经历的结尾是他冻掉了两根脚趾,但他的描述简洁到几乎冷漠——“天太冷,睡着了就醒不过来。所以不能睡。”
凌万军听着这些年轻人的故事,时而点头,时而抚掌而笑。他自己也曾是武者巅峰上的人物,虽然武道本源破碎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境界,但他听得出来这些故事里哪些是真的在绝境中拼过命,哪些是酒桌上的吹嘘。而那个叫摩根的魁梧男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带着一股逼人的血腥气——不是刻意炫耀,而是那些记忆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子里,随便翻出一段来,都是刀光剑影。
当凌烽提到死亡神殿的时候,摩根放下酒杯,那双灰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极为锐利的光芒。
“魔王,”摩根的声音低沉而缓慢,带着一种经历过太多风浪之后才会有的郑重,“关于死亡神殿,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太多人说过。大概五年前,我替罗斯柴尔德家族处理一桩在西西里岛的生意,正好接触到一个曾经给死亡神殿提供过外围安保服务的小型雇佣兵团。据那个兵团的头儿交代,死亡神殿背后站着的,不仅仅是一两个超级富豪那么简单。他们有一个极其庞大且隐秘的资金网络,这个网络同时涉及欧洲最古老的三四个家族,以及亚洲和中东的一些势力。而且,死神本人——”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在桌上扫了一圈,声音压得更低了,“死神本人的实力,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强得多。这些年他一直躲在暗处,一是为了避开各国军方的联合清剿,二是因为他在等一个时机。一个能让他和死亡神殿真正浮出水面的时机。”
“什么时机?”凌烽问道。
“基因战士计划的完成。”摩根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死亡神殿真的能够制造出稳定可控的基因战士——哪怕只是小规模的——那黑暗世界现有的势力平衡将被彻底打破。到时候不光是黑暗世界,连各国政府都会坐不住。海狼这次带队去亚马孙雨林,目标就是摧毁死亡神殿在那里的一个基因战士研究基地。但他能不能成功,谁也不知道。毕竟,亚马孙雨林是死亡神殿经营了多年的老巢。”
这番话让席间的气氛短暂地凝重了几分。摩根没有再多说,只是端起酒杯,与凌烽无声地碰了一下,各自饮尽。
“来来来,别光顾着聊这些,喝酒喝酒。”凌烽重新将众人的酒杯斟满,朝大家举起杯子,“今晚难得大家聚在一起,不要让那些刀光剑影的事扰了兴致。我们这一桌人,有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有黑暗世界的王者,有秦氏集团的掌门人,有凌家武馆未来的栋梁——但今天晚上,咱们只有一个身份,就是朋友。这杯酒敬一个‘缘’字,天南地北,能聚在这一桌,缘分。”
众人纷纷举杯,气氛重新变得热烈而轻松。秦明月起身给大家唱了一段江南小调,声音柔婉如三月的细雨;亚撒唱了一首法国老歌,旋律悠扬而深情;凌万军拿出了他年轻时练拳用的铜烟斗,给摩根和亚撒各装了一斗自家种的烟叶,三个人吞云吐雾,聊得极为投机;凌灵拉着凌烽的袖子非要他表演一套拳法,凌烽被缠得没办法,走到院子中间打了一套八荒破军拳的起手式——只打了前三式便收了拳,因为那股拳劲要是真的完全展开,院子里的碗筷怕是要碎一大半。饶是如此,亚撒和摩根还是看得连酒杯都放下了,直到凌烽收拳回座位才回过神来鼓掌。
夜色渐深,老槐树上的夜鸟早已归巢,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衬得这院落更加宁静。众人杯中的酒续了一杯又一杯,一直喝到深夜十一点左右。烧刀子那坛酒被喝得见了底,摩根喝得最多,但他始终面不改色,只是眼神比平时柔和了几分。亚撒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说话时法语时不时地冒出来,逗得秦明月直笑。凌烽自己也有了几分酒意,但头脑依旧清醒,只是脸上那层一贯的冷厉棱角被酒意泡得柔和了些,笑起来的样子比平时多了几分少年气。
“凌兄,今晚是我、我这些年来吃过得最开心的一顿饭。”亚撒站起身来,脚步微微有些不稳,但说话的语气依然郑重而真挚,“以前父亲总跟我说,真正的宴席不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而在朋友家的院子里。今天我总算明白了这句话。谢谢你和伯父、伯母,还有灵儿。这份情,我会一直记在心里。”
凌烽也站起身,伸手拍了拍亚撒的肩膀:“行了,再客气就真见外了。你和摩根都喝了酒,今晚我让李漠开车送你们回酒店。住的地方都安排好了,君悦大酒店,总统套房,安静,设施齐全,离机场也近,你们要走也方便。早点休息,明天什么时候醒了给我打电话,我再带你们去尝尝江海的早茶——也是一绝。”
李漠今晚没怎么喝酒,主动接过车钥匙,扶着亚撒上了那辆劳斯莱斯幻影。摩根走在后面,经过凌烽身边时停了一下。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伸出那只布满老茧和旧伤疤的右手,与凌烽重重握了一下。两个男人四目相对,在那短短的一握中交换了太多的东西——敬意、感激、惺惺相惜,以及一句无声的约定:不论何时何地,需要帮忙就说话,刀山火海,随叫随到。
然后他松开手,朝凌万军和秦明月分别点了点头,转身坐进了车里。
凌烽将最后一口烧刀子倒进喉咙,漱了漱口,然后接过秦明月递来的外套,也跨上了怪兽机车。夜色深沉,怪兽机车的引擎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响亮,如同一头夜行的猛兽在低吼。他跟在劳斯莱斯后面,一路护送着亚撒和摩根到了君悦大酒店,看着李漠将他们送进电梯,又跟前台确认了房间已经安排好,这才重新骑上机车,往秦明月回去的方向驶去。
机车后座上,秦明月双手环住凌烽的腰,脸颊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今晚喝了小半杯红酒,脸上还带着一层薄薄的红晕,那双秋水般的眼眸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柔亮。夜风吹起她的长发,拂过凌烽的脖颈,带着洗发水特有的淡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贴着那副如同一座山般安稳的后背,感受着透过那件薄衬衫传来的温度。
“凌烽。”她轻声唤了一句,声音被风扯得有些散。
“嗯?”
“亚撒说你在南非救过大卫男爵。他还说你当时浑身是血,左肩中弹,后背被砍了一道四十多针的刀伤。”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这些事,你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机车在红绿灯路口停了一瞬。凌烽沉默了片刻,然后微微侧过头,声音低沉而平静:“那都是快五年前的事了。过去的事不提也罢。而且那道刀疤早就长好了,连疤都淡得看不清。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秦明月没有再问,只是将他抱得更紧了些。她知道这个男人身上那些她还不曾知晓的故事,远比亚撒今晚在席间提到的要多得多。她不用急着问。他会在某个合适的夜晚,一盏茶一杯酒,一点一点地告诉她。她有的是时间。
身后的城市灯火渐渐远去,前方的路在车灯下延伸向无尽的夜色之中。这一夜,老宅的灯火、槐树下的笑声、烧刀子的烈、红烧肉的香、那坛陈年花雕里承载的情义,都将成为在场每个人心中无法磨灭的记忆。有些夜晚,就是用来铭记的。